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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周瀟梟 見習記者冉黎黎 北京報道 據工信部網站10月10日消息,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就《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組織開展衛星物聯網業務商用試驗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根據征求意見稿,將組織開展衛星物聯網業務商用試驗,商用試驗期為兩年。
衛星物聯網業務是指通過衛星通信技術連接各類物聯網設備,為數據采集終端、穿戴設備、手持終端等各類終端,以及汽車、船舶、飛機等交通工具提供廣域物聯網連接的一種低速數據業務。
中國電信研究院戰略發展研究所分析師鄒昭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與傳統地面物聯網受限于基站建設不同,衛星物聯網可突破地理空間限制,實現全球無縫覆蓋,為海洋、荒漠、偏遠山區及空中等地面網絡盲區提供可靠連接,顯著增強了物聯網應用的網絡韌性與容災能力。
“工信部將組織開展的衛星物聯網業務商用試驗,是推動我國衛星物聯網產業從技術驗證邁向規模化商用的關鍵一步。”鄒昭表示。
對于申請條件,征求意見稿中提到,申請開展衛星物聯網業務商用試驗的企業,應具備的條件包括為依法設立的公司;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人員;有必要的場地、設施,其衛星物聯網星座應符合《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有關規定;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有科學完善的商用試驗方案,可滿足網絡運行安全保障、服務質量、碼號資源管理、網絡和數據安全管理、重要通信、實名制管理、防范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無線電安全管理等要求,以及其他安全技術保障措施等。
對于企業在開展商用試驗中的業務經營要求,征求意見稿中提到,企業應做好衛星物聯網業務的系統構建及業務開通工作,遵守網絡運行安全、服務質量、碼號資源管理等要求,保障網絡的通信暢通;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要求預留衛星通信資源,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充分保障用戶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與用戶簽訂合同后提供衛星物聯網服務;遵守終端設備直連衛星服務管理規定,依法依規接入和使用獲得進網許可的電信設備;采用嵌入式用戶識別卡(eSIM)方式物聯網卡的,需組織專題評審,報請工業和信息化部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
另外,企業應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要求報送相關業務數據,接入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體系,支持互聯網協議第六版(IPv6),支撐衛星物聯網全生命周期管理;結合衛星物聯網業務特征,落實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管理、重要通信、實名制管理、防范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相關要求,加強業務和安全管理;遵守無線電安全管理要求,規范無線電頻率使用行為,有效利用無線電頻譜資源,避免對依法使用的其他無線電頻率產生有害干擾;全面梳理衛星物聯網業務應用場景,分類細化具體管理措施,及時、完整、準確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報送業務應用場景、業務開展情況等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見稿中也提到了試驗退出機制。獲得商用試驗批復的企業,如無法按時提供服務,或存在嚴重違法違規問題等情況,工業和信息化部可依法依規撤銷商用試驗批復和資格。退出商用試驗的企業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維護用戶合法權益,妥善處理存量用戶遷轉、退網等善后工作。
對于商用試驗目標,征求意見稿顯示,通過開展衛星物聯網業務商用試驗,豐富衛星通信市場供給,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提升行業服務能力,建立安全監管體系,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和模式,支撐商業航天、低空經濟等新興產業安全健康發展,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
其中,從低空經濟來看,國研新經濟研究院創始院長朱克力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衛星物聯網商用試驗能直接補上低空經濟的通信短板。低空領域如無人機物流、城市空中交通,過去常因地面基站覆蓋不足導致信號中斷,影響飛行安全和效率。衛星物聯網通過天基網絡,能實現低空飛行器的全球實時追蹤與數據傳輸,比如無人機在偏遠山區執行測繪任務時,仍可通過衛星保持與控制中心的連接,避免失聯風險。
朱克力認為,衛星物聯網還能拓展低空經濟的應用場景。例如,農業無人機在跨國作業時,衛星通信可支持其跨區域調度和作業數據回傳;應急救援無人機在災區失去地面網絡時,能依靠衛星維持與指揮部的聯絡。這種技術融合會吸引更多資本和資源進入低空領域,推動無人機制造、空域管理、數據服務等產業鏈環節的協同發展,形成“技術—場景—產業”的良性循環。
本文鏈接:涉及低空經濟!衛星物聯網業務將開展商用試驗,工信部征求意見http://www.hufazx.com/show-4-2097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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