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閆碩
10月11日,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對定點零售藥店藥品“陰陽價格”監測處置的通知》(簡稱《通知》),以進一步規范行業經營秩序,守護醫保基金安全與參保人權益。
所謂“陰陽價格”(歧視性價格),即定點零售藥店(下稱“定點藥店”)將完全相同的藥品銷售給醫保患者的價格高于非參保患者。
國家醫保局首次在醫保領域專項文件中明確,定點藥店通過向參保患者高價售藥牟利行為涉嫌價格欺詐;同時指出,“陰陽價格”違背了定點藥店醫保服務協議中“不得對醫保參保人員實行不公平、歧視性價格”的管理要求,應予嚴肅核查處置。
北京中醫藥大學衛生健康法治研究與創新轉化中心主任鄧勇教授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藥店“陰陽價格”的情況在部分地區存在,但目前尚無全國性的統計數據表明其普遍程度。從一些媒體報道來看,如重慶、武漢等地都有消費者遇到過此類問題,說明這種現象并非個案。藥店存在“陰陽價格”的原因主要包括醫保結算回款延遲、參保人對醫保個人賬戶資金敏感度低等。
毋庸置疑,國家醫保局此次治理將進一步規范藥店定價、維護醫保基金安全。國家醫保局強調,各地醫保部門要切實履行醫療保障部門藥價管理職責,常態化做好定點藥店藥品價格管理。
嚴肅核查處置
鄧勇認為,不少參保人對醫保個人賬戶資金敏感度較低,當現金支付與醫保支付價格存在差異時,消費者基于“不用醫保虧錢”的心理,不得不接受價格更貴的藥品,這給了一些定點零售藥店違規操作的空間。
“陰陽價格”的監管也存在一定難度。鄧勇認為,藥品零售市場主體眾多,價格變動頻繁,監管部門難以做到全方位、實時的監控。不過,國家醫保局已經意識到問題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強監管。
藥賦能CEO邵清表示,一方面,醫保價目前已被監控,但非醫保價并未被監控,如果將二者的數據打通,工作量非常大,監控成本較高。另一方面,藥企也可以通過不同的規格、劑型、包裝,或者換一個品牌來規避價格監管。也需要指出,同一個產品有兩個價格的可能性比較小,一般是規格、劑型、包裝等不一樣,價格差別較大。
需要強調的是,“陰陽價格”屬于違規使用醫保基金,嚴重侵害了參保人員權益。國家醫保局強調,各地要高度關注定點藥店“陰陽價格”問題線索。
《通知》指出,各級醫保部門要加強定點藥店藥品價格管理,將定點藥店“陰陽價格”行為納入重點監控事項,組織轄區內定點藥店開展藥品“陰陽價格”問題自查自糾。同時以各地定點藥店藥品結算金額排名靠前或價格差異大的藥品為重點篩查品種,形成本地區定點藥店藥品“陰陽價格”問題線索。
針對相關問題線索,各地醫保部門應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強與市場監管等部門協同聯動,強化現場檢查和舉報核查。
《通知》強調,要加強數據篩查和現場核查。重點排查定點藥店對參保和非參保人員因結算方式不同而實行歧視性價格或僅向非參保人員以額外返利、折扣、滿減等變相降價的方式銷售藥品。
同時,嚴格執行協議中藥品“陰陽價格”行為的有關協議處理要求。對于定點藥店違反醫保服務協議執行“陰陽價格”的,視情節嚴重程度和整改情況,采取約談主要負責人、暫停醫保結算、不予支付或追回已支付醫保基金、暫停或解除醫保服務協議、移交相關部門處理等措施嚴肅處理。
此外,對于數據篩查、現場核查、群眾舉報發現“陰陽價格”涉及藥品金額較大、情節嚴重的定點藥店,納入飛行檢查范圍。
常態化監管
國家醫保局強調,對定點藥店藥品價格需落實常態化監測。通過持續穩定監測推動合規成為行業常態,確保風險可控、醫保基金安全,實現長效治理。
《通知》提出,持續用好藥品比價小程序,充分利用醫保信息系統實際結算價、藥店零售價等信息,方便群眾對周邊藥店“貨比三家”,規范引導定點藥店公平合理、誠信定價。同時,將量價比較指數年度監測值作為本年度整體價格監測預警線,對未達到年度監測值要求的定點藥店進行約談提醒,拒絕價格調整或調整后仍未符合要求的予以暫停結算,直至解除醫保服務協議。
這兩項工具本質是通過市場競爭倒逼藥店規范定價。“但目前藥品比價小程序的使用率還較低,短期內效果可能不會太理想,需要巨大的成本去推廣。而且,對價格敏感的消費者本身也在通過各種渠道比較,可能不會對某一個工具的粘性特別大。”邵清認為。
《通知》也強調,要主動監測定點藥店交易結算金額排名靠前且價格差異大的藥價風險品種,及時核查處置定點藥店實際銷售價格高于本省定點藥店眾數價,對醫保參保非參保人員采取不公平定價行為。
“眾數價” 相當于市場公允價,核查“實際售價高于眾數價”的行為,是否會影響藥店對獨家品種、稀缺藥品的定價自主權?對此,邵清指出,通過以“眾數價”為基準進行價格對比,本質上并不是抑制高價,更多是希望通過這種方式倒逼藥企或藥店將產品價格往下降。
《通知》也提出,加強定點藥店藥品價格數據上傳規范性要求,引導其規范上傳數據。此外,要在定點藥店醒目處張貼標識,提醒參保人員對明碼標價的藥品價格信息進行核對。
“整體而言,通過將‘陰陽價格’行為納入重點監控事項,能夠促使定點藥店規范價格行為,有效防止藥店通過高價售藥套利,維護醫保基金的安全和可持續性。而且,提醒參保人員關注價格信息,鼓勵群眾舉報等措施,有助于參保人員了解藥品真實價格,避免高價購藥。此外,加強與市場監管等部門的協同聯動,利用藥品比價小程序、推進量價比較指數應用等手段,也可以形成監管合力。”鄧勇總結道。
邵清指出,國家醫保局應該重點監控那些使用金額比較大的產品。未來通過數字化的方式去收集信息,用大數據展開分析,能更好解決監管難題。
本文鏈接:醫保買藥比自費更貴?國家醫保局發布專項治理方案http://www.hufazx.com/show-9-7169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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